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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宁市全面开展公共租赁住房转让、转租等专项整治工作!

发布单位:信息部 发布时间:2020-06-09 10:58:42.0                点击数:804

把公租房转租、转让并从中获益者,根据相关规定将给予处罚并进行公租房承租清退。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城镇保障性住房分配入住管理,健全退出机制,切实确保公租房公平善用,我市全面开展公共租赁住房转让、转租等专项整治工作。

公租房是给真正有住房需求的人提供的住房惠民政策,但是有人把公租房申请过来后自己却不住,又转租出去,从中获取利益,这种行为应该严惩。”城镇公共租赁住房是我市为完善住房保障体系、缓解住房困难群体住房压力而实施的一项惠民工程。相关部门在监管过程中发现,有申请入住的承租户违规转租、转让,有的公租房长期空置,导致公租房房源紧张,让真正需要的住房困难群众“一房难求”。为了彻底清退这些违规承租者,我市全面启动城镇保障性住房转让、转借、转租、空置等行为专项整治行动。
  此次专项整治将对市本级公开面向社会分配的公共租赁住房及各区县、各工业园区管委会已建成且投入使用的公共租赁住房进行清查。各运营管理机构根据原始分配名单对已入住的公租房逐户进行核查,并将整治内容在小区进行公示。对核查时家中无人的,进行电话预约。对联系不上、超过办理入住手续时间、长期空置、拒不配合核查的对象,上门张贴通知并在相关媒体上发布公告,期满仍联系不上的,认定为清退对象,开展强制执行清退。同时,对提供虚假材料、以欺骗等不正当手段骗取公租房的对象,将移交至公安机关进行依法处理。

房产部门提醒广大群众:城镇公共租赁住房的产权归政府所有,申请入住公租房的住户将公租房转租、转让等行为是违法行为。此次专项整治行动广泛接受群众监督举报。举报电话:城中区建设局8254008;城东区建设局8143746;城西区建设局6157534;城北区建设局5500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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