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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国有政策法规

海口进一步放宽购房入户条件 以稳定房地产市场

发布单位:信息部 发布时间:2015-04-26 09:24:57.0                点击数:2185

24日从海口市政府获悉,该市出台《关于进一步规范购房入户条件的实施意见》,放宽购房入户条件以稳定房地产市场。

意见规定,自实施之日起,在海口市行政区域内购买新建商品房(含产权式酒店)购房合同已备案的本省籍购房人,可在所购住房所在地申请登记本人、以及户籍在本省的配偶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父母和符合计划生育的未成年子女的户口。申请登记人为未成年人的必须有一个指定监护人随迁。

购买新建商品房面积在60(含)-90(不含)平方米的申请登记户口人数总计不超过2人,面积在90(含)-120(不含)平方米的入户不超过3人,面积在120平方米(含)以上入户不超过5人。

此外,购买新建的产权式酒店视套内面积大小,可落户2-6人;购买海口市指定区域新建商品,根据面积大小可落户3-6人。此前海口曾先后出台两份购房入户的文件,最高入户人数不超过5人。此次新政策出台有效期为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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