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客户端下载
  [西宁站]   兰州   成都   广州   珠海   新疆   青岛   济南   南宁   郑州   昆明   银川     更多
 注册  登录 
资 讯
 

当前位置:国有政策法规

济南购房最新政策

发布单位:信息部 发布时间:2014-05-16 16:48:07.0                点击数:1435

房产市场517获悉,最近济南出台新的购房政策,具体内容如下:

一、济南本市户口

济南市户口以家庭为单位可以购买两套房 注意:18周岁以上的可以有权构成单独的家庭,即虽然在一个户口上,但是孩子年满18周岁,也可以购买两套。

二、非济南本市户口:

非济南市户口的只能购买一套(条件是在本市所缴纳的社保或者个人纳税在两年以内累计一年以上方可)

三、公积金贷款四个条件:

(一)贷款对象应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二)具有济南市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 (三)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信用良好,有按时还本付息的能力; (四)借款人及所在单位已与管理中心建立正常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关系,至贷款时,已累计缴存12个月以上并且连续足额缴存6个月以上; (五)具有合法的购买住房合同或协议,借款人必须是购房合同约定的产权人;所购住房为济南地区范围内的商品房、经济适用住房、单位集资建房、房改房及二手房; (六)已交付所购住房全部价款30%以上的首付款; (七)同意以所购住房或管理中心认可的其他房产作抵押,或以有价证券作为质押,或由集资建房单位提供阶段性贷款担保。不能提供担保的行政事业单位,要由该单位与管理中心签订协议,负责代扣代缴借款人每月应还的贷款本息。 第六条 申请贷款应提供的材料 凡符合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的借款人可向管理中心委托指定的受委托银行直接提出申请并提供以下材料: (一)借款人及共同还款人的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和共同还款责任承诺书; (二)婚姻状况证明(已婚的提供结婚证或当地婚姻登记机关出具的夫妻关系证明书,其他情况的由所在单位或当地派出所出具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三)合法的商品房购房合同或购房协议(单位集资建房者应提供计划、土地、房改等部门的批准文件,购买房改房者应提供《职工购房申请表》及《住房资金补偿额计算审批表》,自建住房的应出具规划、土地、建设等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四)借款人、共同还款人及担保人所在单位提供的经济收入证明或偿债能力证明; (五)借款人已交付不低于30%购房款的有效凭据原件及复印件; (六)有效的抵押、质押、保证等担保证明; (七)单位公积金开户银行、单位及个人公积金账号; (八)管理中心要求借款人提供的其他文件或材料。
 

 


了解本地真实房产信息、掌握房价、便于买卖,请你扫描关注西宁房产“公众号”

 

关注:青海省产权交易市场“公众号”,获取国有资产转让政策法规及全省企业增资扩股、股权交易、房产、土地、车辆、设备等实物资产转让信息。

 

特别提示1:市场人员做好勘察策划、回访共销,未成交原因分析报告回复客户等全程免费服务。咨询服务电话:0971-6331015。

特别提示2:杜绝虚假房源、本平台不接受中介发布房源信息。

房主提示:不接受中介压价销售,拒绝中介套取房产信息!

欢迎大家手机免费发布房源,为杜绝虚假房源,请大家对虚假房源进行举报。

举报电话:0971-6330690

 

关于我们 | 诚征英才 | 联系我们 | 房产市场517
Copyright2012 房产市场517 All Rights Reserved 服务电话:0971-6331336 传真:0971-6113361 E-Mail:qhcqjy@vip.163.com
邮编:810000 网站备案号:[青ICP备09000023号-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