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客户端下载
  [西宁站]   兰州   成都   广州   珠海   新疆   青岛   济南   南宁   郑州   昆明   银川     更多
 注册  登录 
资 讯
 

当前位置:国有政策法规

房地产税正在研究中 三年内难出台

发布单位:信息部 发布时间:2014-03-19 09:50:38.0                点击数:994

 房地产税与之前试点的房产税最大的区别在于,房地产税作为财产税的征税对象包括土地和房产。而我国房地产的财产主体分别属于国家与个人,也就是说“一个财产税税种,两个财产主体”。目前,没有可以借鉴或参考的其他国家的法律或历史经验,这仍需要在理论上和法理上研究如何设计。

国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所长也认为,房产税试点今年难扩围。他表示,两会期间,十二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发言人明确说今年要把房地产税立法作为人大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向前推进,由于立法过程需要一年以上的时间,所以除非有特别的变动,否则今年将没有房产税试点扩围的可能性。

此外,对于近期杭州、苏州等地房屋降价销售的现象,这并不能说明房地产泡沫严重。因为如果房屋降价以后仍然卖不出去,说明未降价之前的房价存在泡沫。而降价之后还能卖出去,说明之前的泡沫并不大,市场的有效需求依然可以支持现在的房价。




了解本地真实房产信息、掌握房价、便于买卖,请你扫描关注西宁房产“公众号”

 

关注:青海省产权交易市场“公众号”,获取国有资产转让政策法规及全省企业增资扩股、股权交易、房产、土地、车辆、设备等实物资产转让信息。

 

特别提示1:市场人员做好勘察策划、回访共销,未成交原因分析报告回复客户等全程免费服务。咨询服务电话:0971-6331015。

特别提示2:杜绝虚假房源、本平台不接受中介发布房源信息。

房主提示:不接受中介压价销售,拒绝中介套取房产信息!

欢迎大家手机免费发布房源,为杜绝虚假房源,请大家对虚假房源进行举报。

举报电话:0971-6330690

 

关于我们 | 诚征英才 | 联系我们 | 房产市场517
Copyright2012 房产市场517 All Rights Reserved 服务电话:0971-6331336 传真:0971-6113361 E-Mail:qhcqjy@vip.163.com
邮编:810000 网站备案号:[青ICP备09000023号-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