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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国有政策法规

房地产调控思路转向注重长期制度建设

发布单位:信息部 发布时间:2014-03-15 10:45:58.0                点击数:998

没有过多强调对房价的抑制,没有重申严厉的行政调控,今年全国两会关于房地产(行情 专区)调控的表态虽然不多,却让人们看到了房地产调控思路的重大转变。告别频繁变化、全国“一刀切”式的行政调控,今后显然将转为逐步建立房地产领域长效机制,注重长期制度建设,完善市场化管理模式。

  政府工作报告提出了本届政府的房地产“调控”思路,对完善住房保障机制做出详细部署,提出做好房地产税立法相关工作,还提出针对不同城市情况分类调控,增加中小套型商品房和共有产权住房供应,抑制投机投资性需求,促进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发展。

  房地产调控全国“一刀切”的时代即将过去。由于部分二三线城市存在商品房滞销、库存量大的现状,而一线城市房价供需不平衡、房价依然持续上涨,未来房地产调控将更注重不同城市、不同区域之间严重分化的现实,进行分类调控。分类调控还意味着未来注重局部调整,减少全国式的整体调控;强调经济手段调控,减少行政手段;强调地方政府主导调控,弱化由中央政府主导的行政调控。

住建部副部长在全国两会期间表示,将根据各地房地产市场的具体情况进行分类指导,热点城市继续增加供应,抑制、遏制投资投机性需求,继续执行限购、限贷政策;而对于库存量较高的城市,则要控制住宅用地供地规模,控制供应结构。一些房价持续上涨的热点城市,仍旧呈现供需不平衡态势,应千方百计增加供应,尤其是中小套型供应。这就意味着,房地产市场的“去投资化”、“去杠杆化”将是一线城市的调控方向,但是库存量大、需求不足、量价齐跌的城市,将有可能对限购限贷政策有所放松,重视消化存量,控制商品房新开发规模、控制土地供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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