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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国有政策法规

青岛正式实行房产和土地“两证合一”

发布单位:信息部 发布时间:2014-02-20 13:00:35.0                点击数:971

青岛已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办理“房地合一”的不动产登记工作,并最终实现房屋所有权证和土地使用证两证合一。

 据悉,青岛新的《房地产权证》不仅将原《房屋所有权证》和《国有土地使用证》“两证合一”,而且新证内除了保留原有的房屋建筑面积图幅外,又新附加上了土地使用面积图幅,这一做法从根本上保障了房屋权利人产权的完整性,有利于日后上市交易和政府部门的管理。青岛近期相关政策频出。此前2月9日有报道称,自今年3月10日起,青岛市建立住房公积金账户满12个月且在申请贷款的近12个月内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12个月才具备贷款资格,而此前标准为6个月。 此外,60万元的最高贷款额只有借款人及配偶均符合申贷缴存条件才有可能享受到,仅本人符合申贷的,购买新房贷款额最高为36万元。此外在提取公积金方面也有一定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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