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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国有政策法规

房产税不能消除泡沫 专家建议征消费税

发布单位:信息部 发布时间:2013-12-31 11:07:15.0                点击数:837

 中国社科院财经战略研究院与山东财经大学昨日共同举办了“财经战略年会2013年”,对于当下的热点话题高房价,国家税务总局原副局长许善达在会上强调了一贯的观点,即不建议征收房产税。许善达认为,要消除房价泡沫,应在流转环节征消费税。

 十八届三中全会前,相关部门开展了房产税试点工作。2011年1月,上海、重庆开始试点房产税,不过从实际结果来看,重庆与上海的房产税试点形式大于意义。此后房产税推进缓慢。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中提出,加快房产税立法并适时推进改革,但不少业内人士认为,房产税不只是指“房产税”,还包括房地产相关的诸多税种。

 “中国对房地产征税还是在交易环节征收比较可行,由地方政府对房产交易征收消费税。税务部门可以通过控制房产证控制税源,这样征管困难小、征收成本低、效率高。”许善达表示,我国房屋的所有者是个人,土地所有者是国家。随着时间的推移,增值的是土地价值,房屋是贬值的。一个房产税怎么对两个所有者征税?两个所有者征税的税基怎么划分?一个税基是增值的,一个税基是减值的,如何设计这种特殊的税基都是在立法以前要解决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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