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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专家:高端调节房产税制度建设

发布单位:信息部 发布时间:2013-12-23 14:45:06.0                点击数:795

 在2013中国价值地产成都年会上,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所长贾康公开表示,房地产税制度建设要坚持两个重点:一是高端调节;二是政府应明确首次置业是否会被纳入征税范畴。在贾康看来,下一步楼市调控需要制度建设与长效机制建设。当前楼市应确定一种“双轨统筹”的框架。

 据了解,目前各地保障房建设也正在积极转型。住建部相关负责人近日透露,在地方实践的基础上,要对廉租房与公租房并轨运行,指导地方有序探索共有产权保障房制度。

 对于商品房来说,贾康认为,应采取经济调节制度。在融资制度上,现阶段总体上宜从紧。而在税收制度上,除了交易环节税收优化外,保有环节的税收也要从无到有,通过改革建立现代的税收框架。

 “房地产税指的是跟房地产有关的多种税,要把所有的税费合在一起,包括整个国土开发到提供的成品、交易再到交易住房的保有全面的覆盖,把它合理化整合。”贾康表示,房地产税制度建设势在必行。

 贾康最后强调,要贯彻好中央文件精神,必须坚持两个重点。首先是要在推进历史时期内推进房产税或住房保有环节税收,只能坚持调节高端;其次,基本住房层面官方要给出态度,有些现在不出手买房的人,是在等着以后买房,如果不说第一个基本单位不征税,他就不敢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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