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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不动产登记的查询系统革新 或将房地合一

发布单位:信息部 发布时间:2013-10-18 09:55:11.0                点击数:681

 多年踟蹰不前的不动产登记改革制度终于要迈出重要一步了。 获悉,国土部和住建部两部门的系统正在设法对接,对接成功后即可形成“房地合一”的个人不动产登记查询系统。
  国土部法律中心的一位工作人员还向本报记者证实,国土部的做法就是效仿住建部全国住房信息系统联网的经验,整合农村耕地、集体建设用地和宅基地等登记信息,实现全国联网。
    第一步:房地合一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于3月底发布的一份名为《关于实施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任务分工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规定,将于明年6月底前出台不动产统一登记条例。
    国土部下属中国土地矿产法律事务中心已于5月16日召开不动产登记研讨会,专门部署不动产登记制度改革。“我们将积极会同其他部门推动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建设。”出席当天的会议国土部副部长胡存智称。
    国土部地籍司一位相关人士表示,土地登记是近年来国土部重点推广的一项工作。“是胡存智副部长主抓的,负责部门为地籍司。”这位相关人士说。
    此前,国土部、住建部都有自己的联网信息系统,各自为政。住建部从2010年开始推行的全国房地产信息联网系统,按照其规划将在2015年覆盖所有地级城市,而国土部的全国土地登记查询系统也非常完善,并已执行多年。
“‘房地合一’算是第一步,此次要求将各个部门的不动产登记整合成统一的标准,实现全国联网。”参与过住建部《房屋登记办法》制定的清华大学法学院副教授程啸告诉《华夏时报》记者。
    过去几年,建立统一的不动产登记制度一直步履维艰,甚至频频受阻。前几年,这项制度在上海(楼盘)、广州(楼盘)、深圳(楼盘)、重庆(楼盘)四地试点,但也仅限于“房、地登记机关统一”,其他不动产登记分散在各部门,各行其职。
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所民法室主任孙宪忠曾参与《物权法》的起草,他称,中国的不动产分类复杂,不同类型的不动产归属不同的部门。在许多城市,“房、地”实行分开登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在土地部门登记,房屋则在房产部门登记。像这样,中国不动产登记的部门近10个,包括林业部门发林权证,农业部门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等。
    程啸告诉记者,这项制度推进之所以困难,是因为涉及各部门利益。“不论《物权法》如何完善,如果没有一个好的登记制度,《物权法》的实施就是一句空话。”程啸认为,这就是国家下决心要改革不动产登记的根本原因。
或设统一机构
    “要推进统一的不动产登记制度,首先要解决立法问题,尽快推动不动产登记法或条例的制定。”程啸对本报记者表示,接下来,还要再研究设立统一的登记机构。
    程啸建议,可以把国土和住建部门登记的功能先抽出来,建立一个国家层面的登记机构。“像国税、海关一样,由中央直管。”程啸认为,建立一个专门的不动产登记部门,负责所有的不动产登记。
    其他专家也认为,正在起草的《不动产统一登记条例》应该考虑设立统一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北京市房地产协会住宅学术委员会委员蔡金水曾表示,要推动不动产登记制度的实施,首先要设立一个专门的权威机构管理不动产登记。
    目前,土地和房屋是两类最重要的不动产,要确定他们的权利归属,必须依靠登记制度。胡存智曾指出,不动产登记制度的创新和建设,是本轮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中三大基础性制度建设工作之一。
    专家认为,不动产登记制度要真正发挥作用,需要身份认证体系和信用体系建设相配合。按照上述《通知》的要求,统一的信用信息平台和以公民身份证号码为基础的公民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也要求于明年6月底同期建成。“届时从身份认证、信用记录、不动产信息对个人信息进行登记记录,‘房叔’、‘房姐’们也会无所遁形。”程啸说。程啸则向本报记者解释说,比如有个企业,土地使用权在北京,采矿权在山西,要把这些打包抵押,现在需要到两地去办一遍登记,非常辛苦,但将来到一个机构就可以办好。同样,为它提供贷款的银行,要查它的信用状况,对于不动产这一块,只要到“不动产登记部门”去查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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