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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专项整治中介违法行为 哄抬租金将被严查

发布单位:信息部 发布时间:2013-07-28 08:45:35.0                点击数:734

中介机构改变房屋内部结构分割出租、发布虚假房源信息、炒卖房号、不按规定收取中介费等违法违规行为将被严查。房产市场517获悉,昨日,市住建委、市发改委、市工商局联合召开部署会,从本月至11月份,将在全市开展房地产经纪行业专项治理行动,会上发布的《关于开展房地产经纪行业专项治理活动的实施方案》中显示,本市将专项治理21类中介的违法违规行为。

签“阴阳合同”介绍“婚托将被严打

介绍“婚托”或代办社保、缴税皮包公司帮购房人获得购房资格,这种行为将被严惩。

市住建委相关负责人介绍,房屋行政管理部门将重点查处8类违法违规行为。其中包括未备案擅自从事房地产经纪活动;未经委托人书面同意擅自发布房源信息;诱导购房人违反住房限购政策,协助购房人伪造证明材料骗取购房资格;为二手房买卖双方签订“阴阳合同”提供便利;擅自改变房屋内部结构分割出租;侵占、挪用房屋交易资金;强制提供代办、担保服务;泄露委托人个人信息或者商业秘密,谋取不正当利益。

“近期住建委执法大队已经对几家中介机构介绍"婚托"的行为进行了查处。而本市刚刚出台界定群租房的标准,这次也将打击中介机构代理群租房的行为。”相关负责人说。

发现中介炒房鼓吹涨价均可举报

而市发改委重点查处的5类违法违规行为则包括炒卖房号、扰乱市场价格秩序;未公示经纪服务收费标准;隐瞒房屋交易信息,赚取差价;不按规定收取中介服务费;两家以上机构合作开展同一宗经纪业务,向委托人增加收费。

“3家政府部门联合对中介进行检查,也是从房地产中介和人员管理、房地产买卖经纪行为、房屋租赁经纪行为和房地产经纪服务四个方面规范整个行业。”相关负责人表示,在加强房地产经纪机构与经纪人员管理方面,将重点检查房地产经纪机构设立、备案和房地产经纪人员注册情况;而加强房地产买卖经纪行为管理,则会重点检查住房限购政策、交易资金监管制度执行情况和商品房销售代理情况。

而在加强房屋租赁经纪行为管理方面,执法部门将依法查处改变房屋内部结构分割出租、违规从事房屋租赁代理、拖延支付客户资金、为违反出租房屋限制条件房屋提供租赁经纪服务等行为;规范房地产经纪服务行为,重点检查发布虚假房源信息、捏造散布涨价信息、隐瞒真实的房屋交易信息、抢占房源信息等行为及公示告知制度执行情况。

如果发现违法行为,应该怎么办?相关负责人表示,本市的各级房屋行政管理部门、价格主管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都会保持投诉举报渠道畅通,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查处力度。查证属实的,责令限期改正,记入信用档案;情节严重的,对经纪机构依法处以罚款、取消网上签约资格、责令停业整顿,并将有关情况通报税收、金融等部门;对经纪人员处以罚款、注销注册或不予注册。

无相应证照无资质人员别当“中介”

除了这13种违规行为由住建委和发改委负责查处以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将重点查处8类违法违规行为,包括未经注册登记擅自开展经纪活动;超资质范围从事经纪业务;未在经营场所公示相关证明材料;使用无经纪资格人员从事租赁经纪活动;挪用或者拖延支付客户资金;伪造、涂改交易文件和凭证;对经纪的房屋和服务虚假宣传;利用格式合同侵害消费者权益。

此次专项治理活动历时5个月,共分动员部署、组织实施和巩固提升三个阶段。市住建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北京房地产中介行业协会、北京经纪人协会要进一步加强行业自律建设,引导房地产经纪机构诚信经营。治理期间,各级房屋行政管理部门、价格主管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将按照各自职责,分别依法查处有关违规行为,发现重大或疑难案件,组织开展联合查处,震慑市场违规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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