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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国有政策法规

北京对二手房“加盖房”进行彻底禁止

发布单位:信息部 发布时间:2013-07-10 11:52:17.0                点击数:812

张大伟说:“‘58+8’的房子还是1998年房改前的产物,居民住宅目前已经不能再‘享受’这样的政策。”

现在个人已不能申请住宅加盖。这也意味着,居民住宅变相申请增加“自建”的现象,已经从政策层面被彻底禁止了。

市规划委员会海淀区分局工作人员说:“全市范围内禁止企业和个人私搭乱建,不论出于何种原因,市民个人想在公共土地上建私人建筑都不会给予审批,建成后即属于违建”。西城区规划分局工作人员介绍:“因为城镇居住用地的土地使用权归国家所有,居民个人根本不具备申报‘自建’的法律条件。”

“每块居住用地在开发之前都有明确的规划,如建筑总面积、建筑高度、建筑密度以及用地性质、功能等。开发商已经按照前期规划进行施工建设;后期如果有居民个人打算申报自建,其所申报的土地面积肯定是超出规划指标,肯定不能通过;况且,本市住宅小区里的个人住房也不具备申报条件。”朝阳区分局工作人员在电话中详细解释。

同时,上述规划部门还提醒市民,在购买住宅时要注意,一些房地产商或者中介会以房屋带“自建”作为“诱饵”,声称所购住房附近的空地可以围起来供购房者自己使用,但实际上,这些空地是小区集体公共用地,个人没有使用权。“居民即使是在自家房顶上搞自建,这种个人擅自建设行为也属于违规,一旦遭到投诉,就可能会被执法人员依法拆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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