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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国五条”出台两个月 楼市政策效果待估

发布单位:信息部 发布时间:2013-06-22 11:33:44.0                点击数:917

  梳理近几年来的房地产调控史,“短期有效、中期淡化、长期上涨”的逻辑始终存在。从“新国五条”出台后两个月的数据指标和市场表现来看,房价似乎仍然难以走出“越调越涨”的怪圈。

  按照阳光壹佰置业集团常务副总裁范小冲的观点,在当前我国处于城市化加速的特殊历史阶段,人口城市化、经济高速增长、货币超发等因素,决定了房价还将在一段时间内维持上涨。但从调控政策上看,仍有需要调整之处。

  中国房地产学会副会长陈国强认为,供需失衡是房价上涨的重要原因。楼市调控政策在抑制投资投机性需求的同时,也压抑了市场的供应热情,始终无法改变供需失衡的局面。

  如“限价令”等行政手段的干预,被认为是影响供应的主因。此外,伴随“新国五条”出台的二手房个税新政,同样被认为不利于市场潜在供应的释放。

  中原地产市场研究部总监张大伟则认为,楼市并不存在绝对的短缺,问题出在结构性的供需矛盾上。一二线城市集聚了过多资源,而且向心力还在不断增加,农民工与高校毕业生不断涌向这些城市寻求工作机会,供应始终跟不上自住、投资的需求,房价易涨难跌。而三四线城市则频频出现空心化、库存量过大的现象。

  但在现阶段,短期内行政手段退出的可能性不大。朱海斌预期,在实体经济增长势头趋缓的背景下,短期内不太可能进一步加大调控力度。将根据未来的房价走势,决策者可能在必要情况下继续执行以行政手段为主的措施,例如限购或限价,以实现稳定房价和管理市场预期的目的。

  真正值得期待的,则是以房产税为代表的税收政策微调。不少观点认为,在房价上涨压力较大的情况下,房产税试点扩围迎来了最好的时机。在总结上海、重庆试点的基础上,应加快房产税试点的扩围步伐,通过房产税来调整市场供需。

  接受本报记者采访的多数专家认为,房地产调控政策急需重估。在我国房地产市场化改革经过十多年之后,不少城市的房地产市场具备了不同的发展形态,应针对这种区别,实施差异化的调控手段。同时厘清政府边界,减少行政之手对市场的干预,将选择权和定价权交还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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