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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地税否认上报房产税方案 地方官员:征管困难

发布单位:信息部 发布时间:2013-06-21 11:22:33.0                点击数:934

近期有媒体报道称,北京、南京、青岛、深圳等地已上报方案,可能在今年10月加入房产税试点城市行列,北京地税昨日通过官方微博发表声明称,未上报过房产税试点方案,未接到上级部门有关工作部署的通知。

6月18日,深圳市地税局局长钱勇也表示,深圳是否开征房产税还未知,地税部门没有开征房产税的时间表。截至《第一财经日报》昨日发稿时,南京、青岛等地地税部门对此尚无官方回应。

是否已经适合开征房产税,市场争议较大。对房产税的目标为何,市场也一直认为不够明确。

重庆和上海试点两年均无官方公布的个人住房房产税的税收数据,仅有重庆估算约有1亿元收入,对地方财政收入贡献非常“微薄”。

在有免征额度的情况下,仅对增量房收税,且试点税率较低,既对调控楼市影响甚微,也无法为地方财政“输血”,令其摆脱对土地财政的依赖,这是市场对目前房产税试点不满的一个方面,同时也造成地方政府对房产税开征并不积极。

尽管方案争议不断,但现阶段各方对试点方案的共识均为从增量入手,逐步推向存量房。

在中国金融四十人论坛近期发布的《关于财税体制改革的思路》中建议,三年内稳步扩大房产税试点,到2020年前基本覆盖主要城市。

报告提到,从中长期来看,以房地产保有税为主的财产税是适宜的城市政府主体税之一,且财产税按财产存量计征,其稳定性和可持续性较好。报告在房产税设计思路上给出两个方案:一个是新老划断,只对新增房产征税,存量房进入二级市场交易后征税,二是对存量增量统一征收房产税。

报告认为第二种方案可能面临较大阻力,因此建议近期优先考虑第一种方案,近年内通过扩大城镇建设用地供给、改变供地方式等途径,降低地价和房价,为逐步扩围至存量房创造条件。

对于已经试点的重庆和上海两种方案,有地税系统人士曾对本报记者透露,从调控效果来看,重庆方案的效果要好于上海。

另一个关注的焦点是征管难度。有已试点城市的官员曾表示,房产税征管相当困难。《涉外税收》2013年第6期发表研究文章说,截至2011年年底,重庆市主城区房产税应税住房共计8563套,合计征收税款1亿元,征收率在99%以上。2012年合计征收税款1.4亿元,征收率达到96.8%。

此外,数据还显示,2012年重庆市北部新区房产税未纳税户40户,1/3户联系不上纳税人,1/3户拒绝缴税,1/3户拖延缴纳税款。

因此,针对房产税改革,推进相应的征税体制改革,特别是住房信息联网、公开以及相关法律的修订也应提上议事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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