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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研究推广房产税 交易环节税负有望下调

发布单位:系统管理 发布时间:2012-12-04 10:07:27.0                点击数:1150

财政部昨天透露,财政部部长谢旭人称,下一步税收制度改革的重点将包括对房地产交易环节征收的有关税种进行简并,并研究逐步在全国推开房产税等。专家分析称,财政部此番表态意味着未来我国房产交易环节税负有可能下降。

谢旭人表示,今后一个时期完善税收制度的主要目标是健全以流转税和所得税为主体税种,财产税、环境资源税及其他特定目的税相协调,多税种、多环节、多层次调节的税收体系,充分发挥税收筹集国家财政收入的主渠道作用和调控经济、调节收入分配的职能作用。

具体来说,这包括三方面的改革。一方面是充分发挥税收调节收入分配的作用,实施个人所得税改革,推进个人收入申报和财产登记、信息沟通等社会征信系统建设,逐步建立健全综合和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度。统筹推进房地产税费改革,对房地产交易环节征收的有关税种进行简并。总结个人住房房产税改革试点经验,研究逐步在全国推开,同时积极推进单位房产的房产税改革。

其次是强化税收促进经济结构优化和发展方式转变的作用。在实施和完善消费型增值税的基础上,推进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改革,最终实现货物与劳务税制的统一。合理调整消费税范围和税率结构,进一步推进资源税改革,选择防治任务繁重、技术标准成熟的税目开征环境保护税。

最后是构建地方税体系,将财产行为类有关税收作为地方税体系的重要内容,不断增加地方税收收入。在统一税政的前提下,赋予省级政府适当税政管理权限,培育地方支柱税源。

>>专家观点

  当前房产交易税负偏重

国务院参事、中央财经大学税务学院副院长刘桓表示,财政部部长提出“统筹推进房地产税费改革,对房地产交易环节征收的有关税种进行简并”,说明有关部门已注意到当前房地产交易环节征收的税种过多、税负偏重的问题。而这意味着未来我国房产交易环节税负有可能下降。

刘桓认为,如果国家有关部门今后对房地产交易环节征收的有关税种进行简并,要想让税收减负的优惠传导到购房者,最重要的就是要抓好新政的落实。

包括近日媒体爆出有些地区税务部门收取“过头税”的问题在内,税务部门对于国家政策的落实一直是税收征管中的一个重要问题。刘桓希望,今后各级税务部门应该加大对未来税收优惠政策的落实力度,实施细则一定要制订得细致而且易于落实。

对于房产税的扩大试点,刘桓认为,最重要的是先确立合理的免税空间,应该对家庭人口标准的认定予以明确。

 >>新闻背景

  房产要缴哪些税

在新房交易环节开发商要缴纳营业税、所得税、城建税、土地增值税、土地使用税等,而购买新房的纳税人必须缴纳契税、印花税等。

在二手房交易环节,涉及的税种则包括卖房者要交个人所得税和营业税、教育附加费等,买房人要缴契税、印花税等。

这些税负的存在,很多都直接或间接地转化为房价的一部分,最终推高了房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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