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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 讯
 

当前位置:二手房购房指南

新政细则让二手房卖家发慌

发布单位:信息部 发布时间:2013-09-07 14:32:31.0                点击数:632

 国五条细则出台后,第一时间震动了二手房市场。根据政策要求,“个人转让住房严格征收差额20%的个人所得税”,这将大幅提高交易成本。为了规避高税收,很多人则不免开始打起避税算盘,原本在二手房市场中,“阴阳合同”已成行业内的“公开秘密”,所谓的“阴阳合同”指的是为了少缴税款,买卖双方在二手房交易时,除了签署实际成交价的合同之外,再签一个低于实际交易价的假合同,将假合同作为申报纳税的依据。新政细则一出,为少缴税款,部分购房者在中介的引导下,故意拟定另一份少报了成交价格的房产契约,拿到房管部门办理交易手续,看似省钱,事后却容易引发纠纷。业内人士建议,维护自己利益可取,但用“损招”恐怕不但无法规避新政误伤,反而会因此伤了自己的合法权益。
    【调查】
    二手房20%交易个税消息一出,很多业内人士表达了对于号称“避税利器”的阴阳合同泛滥的担忧,有业内人士举例说,以一套原价100万元,实际成交价格200万元的二手房为例,如果按照新政计征20%的个税,那么需要缴纳20万元的个税;假设通过签署“阴阳合同”,将成交价格填写成100万元,那么该二手房差额部分就是零,不需要缴纳一分钱的个税。
    虽然新政个税细则出台后,短期内还看不出随之带来的维权隐患,但在此次细则尚未出台之前,晨报就已经报道过不少在二手房交易中,为了规避契税等其他税收而搞“阴阳合同”而导致维权问题的案例,去年,市民徐先生通过一家房产经纪公司介绍,打算购买一套价值78万元的住房。中介“建议”双方在房产合同上降低房屋总价,将一部分价款以装修转让费的名义另行约定,以达到避税目的。徐先生考虑到这样做可以为自己省下千元之多的契税费用,一时冲动便答应了,并且当即签订了购房合同、支付定金1.2万元。事后,家人认为这一做法不对,要求徐先生解除购房合同。然而,当他向中介提出这一要求时,对方却称这属于违约行为,如徐先生执意不肯买房,定金将被没收,中介费则要照付不误。
    【维权解读】 
    了解到,税务部门会对明显低于市场价格成交的二手房进行价格评估,交易双方必须按照评估价格进行税费征缴。因此,阴阳合同规避个税的幅度有限。目前二手房交易一般都使用电脑估价,通过电脑评估,有一套根据房子新旧、地段、位置等综合评估的计算系统,评估出来的价格比较接近周边房价,如果故意把房价写低,通不过系统评估,也就无法成交。
    法律人士提醒称,偷税漏税可能导致合同无效。二手房交易过程中,卖家为了避免缴纳税费而希望保留原有房产证上的房产价格,其实是逃税漏税的行为。在国家强制税收的前提下,逃避国家税收的行为,一旦被举报,很可能会对买卖双方造成伤害,甚至可能导致买卖合同的无效。因此购房人不要存在逃税的侥幸心理,否则结果只能是,不但没有捡到便宜,反而引起了不必要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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