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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二手房购房指南

买二手房没过户 卖家八年后反悔

发布单位:信息部 发布时间:2013-07-16 11:02:14.0                点击数:691

 

 二手房子买了七八年,过户的事情却一拖再拖,结果买家老李拖出大事了——眼看着房价不断上涨,卖家说房子不卖了,无奈的买家老李将卖家告上法庭。
    2005年,焦作市马村区的刘某去世。临终前,他将一套一百多平方米的旧房子留给了妻子王某和儿子小刚(化名)。因为家里还有一套房子,这套旧房子长期闲置。刘某去世不久,考虑到家中需要用钱,王某和儿子小刚就把这套房子卖给了老李。双方约定,房款给过后,王某协助老李办理房产过户手续。
    可是,对于老李来说,买房子容易,过户却让他犯了难。“家里有3个儿子,每个儿子对我都不错。这房子买下来就是想给孩子们留点不动产,可是该过户到谁的名下呢?我怕这房产分不公平,孩子们都有意见。”老李说。
    因为这个原因,过户的事情就一拖再拖。“反正这钱我已经给过了,房屋买卖协议我们也签订了,还怕他们抵赖不成?”老李心想。可是,从没有想过房子会有一天不是自己的老李这次失算了。
    近两年,焦作市的房价不断上涨。今年年初,老李和王某都得知那套旧房子要拆了,赔偿款要比老李当年给出的买房款多出近一倍。老李和王某都打起了如意算盘。老李催着王某急着想过户;王某看着房子有利可图,坚决不同意过户。无奈之下,老李将王某和小刚诉讼至马村区人民法院。
    “我把房钱都给了你七八年了,你现在才说不卖了,哪有这样的道理?不行,我就要房子。”老李说。“当时你给的啥价钱,现在房子啥价钱,谁让你不早过户?我现在就是不卖了,大不了我按买卖协议补偿你2000元违约金。”王某说。双方各说各的理。最终,在马村区人民法院法官的调解下,双方都认识到了自己的过错,并达成了调解协议:老李补偿王某误工费3000元,王某积极协助老李办理过户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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