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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出售二手房 两种方式征个税

发布单位:会员部 发布时间:2013-04-04 09:51:35.0                点击数:795

 二套房须首付六成利率上浮10%

 “国五条”重庆细则出台后的首个工作日,记者走访市场了解到,市内商业银行已接到人民银行重庆营管部通知,如果商业银行接到总行信贷政策调整通知,应提前3天向人民银行重庆银管部报备。

 二套房贷政策执行严格

 按照“国五条”重庆细则规定,商业银行必须严格执行第二套住房信贷政策,暂停发放第三套及以上住房贷款。当主城区新建商品住房价格出现上涨过快、上涨幅度超过房价控制目标时,将在国家统一信贷政策基础上,进一步提高第二套住房贷款的首付款比例和贷款利率。

 昨日,记者走访市内多个楼盘得知,银行在执行第二套房按揭贷款政策时非常严格,首付必须要六成,利率必须上浮。市内多家商业银行个人房贷部负责人也表示,一旦购房者被认定为二套房,首付必须达到六成,贷款利率必须上浮10%。此外,银行对第三套房是停发贷款。

 房贷政策有调整应提前报备

 值得注意的是,人民银行重庆营管部已经开始对各家商业银行的房产信贷政策进行“摸底”和动态化管理。“我们已经接到通知,要求报备房屋按揭贷款和开发贷的利率执行情况。”市内多家商业银行个贷部负责人介绍说,已经接到了人民银行重庆营管部的通知,要求持续跟踪监测个人住房贷款和商业贷款的发放情况,密切关注首套房贷、二套房贷利率和首付款比例,以及非本地居民购房贷款政策执行情况。如果商业银行接到总行通知调整房贷政策或重庆分行自己有政策调整时,在政策执行前,应提前3个工作日向人民银行重庆银管部报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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