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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出重拳规范房产中介

发布单位:会员部 发布时间:2013-03-10 16:47:57.0                点击数:843

 近日,福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在其官方网站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我市房产经纪服务行为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经纪机构不得对交易当事人隐瞒真实的房屋交易信息,采用低价购进(承租)高价卖出(出租)房屋赚取差价;经纪机构不得通过卖方实收、买方包税的形式,对交易当事人虚报房屋交易税费赚取差价;经纪机构不得为产权不清晰房产提供居间服务;经纪机构可将为当事人双方代交税费作为服务的一项内容,及时确切告知交易双方税费负担准确数额,向当事人出具相关税费凭证票据。

 此外,福州市房管局明确要求,经纪机构应当加强内部管理,要妥善保管客户信息,不得利用客户个人信息牟利,经纪机构将客户信息公示在网络上的,要及时整理删除,防止他人拨打骚扰电话。

 对违反通知规定的中介,《通知》明确了严厉的处罚措施,“将记入福州房产经纪信用档案,作为评定房产经纪机构信用等级的重要依据;对违反经纪服务规章及本通知要求的经纪机构将予以通报批评,直至取消其经纪机构备案或提请工商部门注销其营业执照。”

 在采访中,记者了解到,业内专家、市民以及中介机构都对规范二手房中介行业的举措表示支持。近年来,有关房产中介操作不规范,诸如二手中介赚取差价、阴阳合同、分割出租、挪用交易资金的新闻频繁见诸报端。福州一房产中介的相关负责人直言,由于准入门槛低,相关法律还不够完善,房产中介行业鱼龙混杂,因此违规操作的现象时有发生。但该人士也表示,随着这几年相关规定的完善,二手房市场比之前已经有了很大的改进。

 不过,记者通过调查发现,随着楼市回暖,二手房市场亦熬过最艰难时期,二手房交易量上升的同时,相关纠纷也有所增加,目前福州市场上仍有中介违规操作二手房交易。福州市民缪女士就在福州某论坛发帖称:通过某房产中介买了一套房子,以125万元的成交价签订购房合同,并支付全部交易税费。可刚过了两天,她偶然在网站上看到该房子的出售信息,可显示房屋挂牌价仅120万元,足足低了5万元。

 市民杨女士也有相同的经历,在她看来,不掌握房源和房东信息,很多时候只能被中介忽悠。而房产中介通过抬高房价赚取的不止是差价。据了解,福州的二手房中介都是按照房源成交价的1.5%至2%收取中介费,这也意味着,中介每将房源抬高1万元,将多收购房者150元至200左右的中介费。 

 此外,目前福州市场上充斥着相当数量的无证二手房源,在二手房交易活跃的金山片区,部分中介不仅没有做到“不得为产权不清晰房产提供居间服务”,反而鼓励购房者尽快入手。

 事实上,对于本次福州市房管局要求杜绝房地产中介“吃差价”现象出台的通知,在业内并没有掀起太大的震荡。有业内人士表示,《通知》的发布,对于行业行为规范会起到一定的震慑作用,但本次出台的通知实际上只是重申并补充了福建省住建厅在2011年颁布的《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有业内人士直言,“相应的监管和执行不到位,规范二手房交易的政策都很有可能形同虚设。”同时,有专家表示,要杜绝二手房中介操作过程中的违规行为,还需要细化、加重对二手房中介的处罚力度。比如对违规操作的中介处以罚款,且罚款金额不能低于中介违规获取的利润,这样才能对房产中介起到较大的警示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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