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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宁小区公共用地停车收费标准不同依据何在

发布单位:系统管理 发布时间:2012-12-07 17:41:29.0                点击数:799

    对于小区内物业收取停车费的纠纷以及小区公共用地上停车到底该不该收费的问题,本报4日、5日所做的相关报道引起众多市民关注。不少市民来电询问:为什么同样是小区公共用地停车,收费的标准却各有不同?有不少小区物业都持有市发改委核定的收费标准批文,那么不同的收费标准到底是依据什么而定的?

  在《关于对滨河家园住宅小区露天停车泊位收费标准的批复》中,记者看到市发改委对该小区业主固定停车收费核定的价格是每月100元,而记者在其他小区看到的发改委的相关收费批文有的是每月120元标准,有的是每月80元标准,各有不同。

  就此,记者针对性地采访了市发改委价格处的相关负责人。负责人告诉记者,随着越来越多的人拥有私家车,围绕着小区停车位而引发的纠纷也越来越多。按道理说,无论是开发商还是物业公司都无权擅自在小区的公共道路上设立停车位,而必须在得到业主大会的许可并与业主委员会签订协议,对有关收益分配做出具体约定后,才能设立和运营这种地上停车位。但是有许多小区没有业主委员会,众多车辆杂乱无章随意摆放,有的甚至将消防通道都占用了,存在很大安全隐患,所以物业公司对小区车辆进行相应管理是必要的,也是权宜之计。至于收费标准,市发改委是经过实地查看并严格核查审定后才确定的,核查内容包括小区所处地理位置、停车资源与车辆多少的配备比例、停车场地设施的好坏等,另外还要结合小区物业公司的实际运转情况进行考察。由于各小区情况不一样,收费标准也就不同。目前,小区公共用地停车收费最高标准为每月160元,最低为每月60元。

  这位负责人说,针对小区公共用地停车位的设立、收费等问题,近期将出台新的规定,规定中明确指出,凡是在小区公共用地设停车位收费的物业,必须要有业主大会的同意和业主委员会的签章,否则将不予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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