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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住建厅关于严格落实房地产行业疫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

发布单位:信息部 发布时间:2022-04-09 09:42:53.0                点击数:1076

当前,国内本土聚集性疫情频发,特别是清明假期以来,省外返青人员增多,疫情发生的频次和规模明显增大,疫情防输入风险进一步加大,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复杂。为严防疫情输入,进一步做好全省房地产行业疫情防控工作,根据省指挥部要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落实房地产领域疫情防控主体责任

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各房地产开发企业、物业服务企业、中介机构务必清醒认识当前疫情防控面临的严峻形势,深刻认识到疫情防控的重要性、紧迫性,坚决克服麻痹大意和侥幸思想,要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压实各方主体责任,健全各项工作制度措施,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落实好疫情防控各项工作,严防疫情输入和反弹。

二、严格做好商品房销售场所疫情防控工作

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屋中介现场商品房销售工作,要做到科学防治、精准施策。对于举办的各类商品房促销、展览、签约活动,要严格控制人数,实行分期分批,错峰接待,不得扎堆办理业务,严格按要求做好体温检测、消毒消杀等工作,确保安全防范。积极推行线上商品房销售办理,各地要通过青海省房屋交易监管平台(http:/139.170.150.131:8087/tr/system/home)等途径做好相关政策宣传和楼盘信息发布工作,积极推行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网上办理和线上销售业务办理,运用线上平台为购房人提供置业服务,积极推行商品房、存量房交易合同网签备案不见面办理,倡导非接触式服务。

三、严格落实物业小区疫情防控工作

各物业服务企业要强化责任意识,严格落实物业小区疫情防控工作。一是要及时宣传疫情防控知识及有关防控要求,引导业主提高防护意识、卫生意识。二是要主动与当地社区协调联系,配合相关部门做好人员排查、筛查工作,建立24小时值班制度,一旦发现有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者或疑似症状者,第一时间向所在社区和相关部门报告。三是切实加强物业管理区域秩序维护,加强车辆、人员进出小区排查管理,严格落实查验“双码”和进出登记要求,特别是要严格查验返青人员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四是加强卫生管理,认真开展物业管理区域内的消毒消杀工作,增加频次、频度,积极创造卫生、干净、整洁、健康的小区居住环境。

四、加强督导检查,严格落实行业防控责任

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做到守土有责,严格落实行业监管责任,立即开展疫情防控督导检查,全面落实行业疫情防控工作。各房地产、物业企业要清醒认识当前疫情防控面临的严峻形势,全面落实主体责任,健全各项工作制度,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落实好责任区域疫情防控各项工作。我厅将适时对各地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对不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要求,引发疫情发生和扩散的,要依法严肃追究责任,确保行业疫情防控要求落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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