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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非郑户籍大学生买房不再审核社保和个税

发布单位:信息部 发布时间:2020-05-21 15:20:03.0                点击数:891

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近日印发《郑州市青年人才首次购房补贴发放及非郑户籍人才购房实施办法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明确,郑州市青年人才首次购房补贴标准为:博士每人10万元,硕士每人5万元,本科毕业生每人2万元。在郑工作并拥有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或副高级职称(高级技师)以上的非郑户籍人才,在郑州购买首套自住商品住宅时,限购审查时只审查学历、职称和教育、人社部门的认定情况,以及购房人就业状况,不再审核社保和个税证明的缴纳期限。

通知明确,同时具备下列4项条件,可申请郑州青年人才首次购房补贴。

1、本科毕业生、硕士研究生年龄应在35岁以下,博士研究生不设年龄限制。

2、教育部等部委公布的“双一流”建设高校以及世界大学排名前500位院校(以上海交通大学高等教育研究院每年公布的名单及国际高等教育研究机构QuacquarelliSymonds发布的QS世界大学排名最新同时排名为准)的本科毕业生(不含上述高校中招生分数低于本校统一录取分数线的其他校区,或分校、网络学院、独立学院以及委托培养、定向培养的毕业生)。

3、2017年1月1日之后毕业,并在毕业3年内落户郑州市。

4、在郑州市首次购买住房,购房合同签订时间为2017年1月1日(含)之后且合同已完成备案,并按规定纳税,取得完税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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