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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国内房产动态

房产交易中如何避免恶意违约

发布单位:信息部 发布时间:2016-12-08 10:43:41.0                点击数:1702


 相比于火箭发射般的房价增幅,区区不到房屋总价20%的定金显得少得可怜,再加上很多当事人由于必要法律知识的缺失,对合同细节、定金、过户等程序的进行不够谨慎,从而导致大量卖家将房产违约转卖他人,严重损害当事人的利益。
   合同签订后卖家私自将房子转卖他人,为什么拿着购房合同到法院起诉不能把房子要回来?
根据《物权法》第六条规定,不动产所有权变更属于以登记为生效要件的法律行为,必须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登记机关登记为生效要件。因此签了购房合同、付清账款并不意味着房子就已经买到手了,到房产管理部门登记过户、领取《房屋所有权证》才是。
   违约金与定金同为为防止卖方违约订立合同时可约定的内容。《合同法》第114第2款规定,违约金低于实际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要求法院或仲裁机构适当增加,违约金高于实际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要求法院适当减少。而定金则为收取定金一方违约时,须双倍返还定金,且定金不得高于标的价额也就是成交房价的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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