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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信息显示
您现在的位置:房产市场 >出售 >不详 >>详细信息 房源编号:     浏览量:12141

 

不动产权证书编号:  **  的个人房产公开转让公告


    受个人委托,青海省产权交易市场对该个人拥有的不动产权证书编号:
  **   房产进行公开转让。
    公告期为公告发布之日起十天,公告期内未产生意向受让方,以十天为一个周期滚动延长,最长公告期三个月。意向受让方在充分了解标的情况后于公告期内递交受让申请,并在公告截止日(以到账时间为准)前支付保证金 
  壹万元   至青海省产权交易市场指定银行账户,意向受让方逾期未交纳保证金的,视为放弃受让资格。
    报名地点: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五四西路67号金阳光大厦A座15楼 


    特别提示:
    挂牌模式:一家受让,交保证金按挂牌价成交。
    竞价模式:两家以上受让,交保证金,通过网络竞价成交。
    中国建设银行西宁城西支行 账号:63001373637050205577
    青海银行中心广场支行 账号:400068662309016
    中国民生银行西宁海湖科技支行 账号:632382494

 

巴彦淖尔峻峰华庭北区峰景D座2304号转让公告
  • 5130元/㎡  64.84
  • 面积 :126.4 ㎡
  • 户型:三室二厅  装修:无装修
  • 楼层:高层/28 F  朝向:北
  • 物业 :普通住宅[塔楼]
  • 小区 : 峻峰华庭
  • 区域 :不详
低于其他同类网站 2 万元

意向购买人您好:您如想咨询此房源或其他挂牌房源,请联系我或加入本小区交流群

房产交易专员电话:15597006826
交易市场咨询电话:097181711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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邻居你好: 我是产权市场本小区房屋交易工作站信息员,你有任何本小区房屋租售咨询和委托,可以24小时与我联系,也可来我家找我咨询,我的房号是1号楼1单元102室,
电话号码:15695313636
  • 配套设施:

区    域  不详- 户    型  三室二厅
小区名称  峻峰华庭 所属单位  西部铜业
价    格   64.84万  5130元/㎡  面    积  126.4㎡
装修情况  无装修 楼    层  高层/28层
房产权属  其它 房屋年限  8年
朝    向  北 车    位  无
联 系 人  徐女士 联系电话  15597006826
信息来源  国有房产 发布时间  2020-05-25 21:38:23.0

内蒙古巴彦淖尔市临河区河套大街与胜利路交汇处,为多层住宅,属于学区房,小学:二完小;中学:四中。

 

区位简介:

   位于巴彦淖尔市核心腹地,地理位置优越,四通八达,生活便利。

 

配套简介:

周边配套设施完善,地处政府办公要地。

医疗:临河医院、人民医院、天衡医院

教育:临河回中、临河蒙古族中学、临河四中、第二完全小学


 交通位置:

两条主干道均可到达(胜利路、光辉路)交通便利,1;3;4;5;9路公交均可到达。

 

小区配套:

小区环境优美,绿化率40%,有着75米的楼间距,全天采光,无遮挡,在户型设计上按照四明设计明厅、明卧、明厨、明卫,引入自然阳光和自然通风的绿色居住生活。

小区周边胜利路街道步行五分钟即到,属市内繁华街区。

 

 

户型图:

    交易规则: 公告期满,如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递交保证金的,采用协议方式转让;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采取网络竞价(多次报价)确定受让方和受让价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应按照竞价实施方案的要求签订《房产交易合同》。
    转让方承诺:我方拟转让所持有标的房产,并通过青海省产权交易市场公开披露资产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思表示,转让标的权属清晰,除已披露的事项外,我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不存在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交易的情形;对于设定担保物权的资产转让,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2)本次委托青海省产权交易市场转让标的房产事项已获得标的房产共有人的同意。
    (3)我方所提交的转让申请及相关材料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交易过程中自愿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青海省产权交易市场相关交易规则及规定,恪守转让公告约定,按照相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5)我方已认真考虑本次转让行为可能导致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自行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及青海省产权交易市场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及其他法律责任。

    特别提示:
    1.房产以现场实物为准,图文内容仅供参考,青海省产权交易市场不对标的房产质量和数量做承诺,意向受让方需到现场勘查房产并签署《带看确认书》,作为报名的先决条件;如未实地勘察,则视为接受本标的物一切已知及未知瑕疵,后果自负。
    2.意向受让方须提前查询个人征信,保证自身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支付能力及商业信用,如因受让方原因无法顺利申请贷款者,受让方需在一个月内交清交易价款。
    3.标的房产权属登记过程中所涉及的税费按国家法律法规相关规定由转让方和受让方各自承担。转让房产涉及的物业、水、电、暖等相关费用如有欠缴,移交之日前的费用由转让方承担,移交之日后的费用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4.本项目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在本项目公告期内有权利及义务对标的房产进行全面了解。意向受让方交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已详细阅读且完全认可本项目所涉及全部内容, 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标的房产的现状及瑕疵,不得以不了解标的房产现状及瑕疵为由逾期或拒绝签署《房产交易合同》、拒付交易价款、放弃受让或退还转让标的。
    5.意向受让方须同意按照标的物现有状况接收标的房产,办理权证手续并且完成标的房产的现状交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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